共参与 1 条公开招标信息
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教育资产营运中心(杭州市余杭区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摘要:一、提疑回复部分:1、招标文件10.6 特别说明(19)要求:“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请问在标书中是否无需上传项目负责人的个税信息,在定标后业主核实即可?如需上传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请明确上传哪个资料作为个税信息的证明。答:投标文件中无需上传项目负责人的个税信息。2、是否可明
发布时间:2026-08-24
状态:投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