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6-2028年科创专区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6-2028年科创专区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包括科创专区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和产品价格评估服务,框架招标,服务期24个月。
决策要点
投标前先看这些
专业类型
其他电力
业务形态
服务
投标截止
2026-07-22 01:00:00
获取标书截止
2026-07-06 10:00:00
招标估价
980 万元
评标类型
综合评估
- 开标·2026-07-22 09:00:00
- 报名截止·2026-07-06 10:00:00
- 联合体·否
- 工期·730 天
- 招标人·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
采购内容
- 科创专区专业技术支撑服务
- 科创专区产品价格评估服务
研标速览
结构化要点,按投标准备顺序排列
01硬性门槛优先看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的二需持有中国价格协会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
投标人需持有中国价格协会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
- 专业资质
- 标的二需持有中国价格协会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经济与资金优先看限价、付款、保证金
限价、付款、保证金
标的一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有效报价区间[0%-100%],下浮率大于20%需附成本分析报告。
标的一: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在[0%-100%]报价区间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2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
标的二报价方式为含税单价。
标的二:含税单价,相关要求详见报价清单。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最高限价
- 标的一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表,标的二限单价,详见报价表。
- 结算方式
- 据实结算,结算时依据审定工作量和下浮后单价(或中标单价),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含税结算价=不含税结算价*(1+实际增值税率)。
03核心风险工期、范围、变更
工期、范围、变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招标单位实际采购量(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
若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 工期/服务期
-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范围边界
- 标的一包括科创专区产品上架支撑、日常运营支撑、稽查与退出支撑、宣传推广支撑、运营模式优化支撑;标的二为产品价格评估鉴证服务。
04评标办法方法类型与权重
方法类型与权重
价格分计算时,标的一按(1-投标下浮率)参与计算。
价格分计算时,投标人评标价按(1-投标下浮率)参与计算。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
05招标人与项目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资金已落实
- 业主性质
- 国有企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
- 已落实
06细节坑点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存在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 废标条款
- 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标段
| 编号 | 名称 | 金额 |
|---|---|---|
| 1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包1 | 980 万元 |
| 2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产品价格评估服务-包1 | 360 万元 |
| 3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产品价格评估服务-包2 | 315 万元 |
| 4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产品价格评估服务-包3 | 225 万元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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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6-2028年科创专区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38000220023114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6-2028年科创专区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支撑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南网商城科创专区技术支撑服务水平,提升科创专区的平台运营服务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保障科创专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展开本次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6-2028年科创专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标的一:为支撑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的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南网商城科创专区技术支撑服务水平,满足流程优化需求,加强后台支撑服务质量,提升科创专区的平台运营服务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特开展本次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专业技术支撑服务框架招标。本次服务项目需投标人委派项目管理及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南网商城科创专区专业技术支撑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科创专区产品上架支撑服务;2.科创专区日常运营支撑服务;3.科创专区稽查与退出支撑服务;4.科创专区宣传推广支撑服务;5.科创专区运营模式优化支撑服务。
标的二:提供对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产品的价格评估鉴证服务,产品鉴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相关软硬件、设备、工器具及其他生产办公用品等。价格评估机构应按照客观、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产品定价规则,根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及中国价格协会颁发的价格评估管理规范及要求,为招标人指定的产品出具价格鉴证评估报告,给出明确的产品限价要求,为上架评审提供定价分析支撑。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适用以下约定:招标单位按照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招标单位实际采购量(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协议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招标人相关要求发生调整,导致原有服务内容无法满足业务要求,且投标人不能按调整后的标准提供相应更新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可提前终止协议,且无需向投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专业技术支撑服务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包1 | 980 | 详见报价表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否 | / | / |
2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产品价格评估服务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产品价格评估服务-包1 | 360 | 限单价,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否 | / | / |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产品价格评估服务-包2 | 31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否 | / | / | ||||
2026-2028年南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产品价格评估服务-包3 | 22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否 | /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方式:
标的一: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在[0%-100%]报价区间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2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标的二:含税单价,相关要求详见报价清单。
2.结算方式:
标的一:据实结算,结算时依据审定工作量和下浮后单价,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注:价格分计算时,投标人评标价按(1-投标下浮率)参与计算。】
最终的含税报价,按不含税结算价与实际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率确定。含税结算价=不含税结算价*(1+实际增值税率)。
标的二:据实结算,结算时依据审定工作量和中标单价,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最终的含税报价,按不含税结算价与实际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率确定。含税结算价=不含税结算价*(1+实际增值税率)。
3.标的一、标的二: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4.标的一、标的二: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适用以下约定:招标单位按照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招标单位实际采购量(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协议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招标人相关要求发生调整,导致原有服务内容无法满足业务要求,且投标人不能按调整后的标准提供相应更新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可提前终止协议,且无需向投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未完成的委托书/委托评估订单可继续执行直至完成该工作任务金额结算单的结算,不受本协议终止的限制。
5.标的二:中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服务质量,如项目实际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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