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城区供电局西阳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城区供电局西阳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7.522548万元,综合得分88.06。
决策要点
结果关键信息
专业类型
房建电力
业务形态
施工
中标/成交单位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797.5225 万元
- 联合体·否
- 工期·330 天
-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城区供电局
- 代理·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
采购内容
- 技术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
结果速览
中标与成交关键信息
- 中标/成交单位
-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交/中标金额
- 797.522548万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7.522548万元,综合得分88.06。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97.522548万元 88.06
| 排名 | 名称 | 角色 | 报价 |
|---|---|---|---|
| 1 |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 | 797.5225 万元 |
标段
| 编号 | 名称 | 金额 |
|---|---|---|
| — | 梅州城区供电局西阳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 | — |
资质资格要求
评标办法
公告原文
下文中 **** 为隐藏内容,开通会员后可查看完整公告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城区供电局西阳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G2026-12672]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标段名称:梅州城区供电局西阳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13日23时59分至2026年8月18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投标报价 (万元) | 797.522548 | / | / |
评标情况 (综合得分) | 88.06 |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刘耀东 二级建造师/**** | / | /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推进工程高质量建设,执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工程机械化施工相关要求。 | / |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 | / |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邮 编:510655
联 系 人:刘工、郭工、赖工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受理邮箱:****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四)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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