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承担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至2027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全过程监理。
决策要点
投标前先看这些
专业类型
监理电力
业务形态
监理
投标截止
2026-09-09 09:00:00
获取标书截止
2026-08-24 18:00:00
招标估价
130 万元
资质要求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评标类型
其他
- 开标·2026-09-09 09:00:00
- 报名截止·2026-08-24 18:00:00
- 联合体·否
- 工期·730 天
- 招标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采购内容
- 充电设施工程监理服务
研标速览
结构化要点,按投标准备顺序排列
01硬性门槛优先看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完成供应商登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财务报告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不得同时投标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无不良记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 资质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专业资质
-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电力工程专业)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经济与资金优先看限价、付款、保证金
限价、付款、保证金
计费方式:以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准,具体项目监理服务的最终结算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按费率结算
报价要求:填报投标费率。投标人报价不超出发包预算价为有效报价。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报价要求:填报投标费率,不超出发包预算价为有效报价。
- 付款方式
- 结算方式:以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准,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进行计算,签订订单合同进行费用支付。
- 保证金
- 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03核心风险工期、范围、变更
工期、范围、变更
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框架有效期两年
- 工期/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范围边界
- 包括充电设施工程的主体、配套工程以及设施改造的勘察设计(若有)、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
04评标办法方法类型与权重
方法类型与权重
- 评标方法
- 其他
05招标人与项目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资金已落实
- 业主性质
- 企业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落实
- 资金已落实
06细节坑点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否决投标
- 废标条款
- 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标段
| 编号 | 名称 | 金额 |
|---|---|---|
| 标段1 | 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 130 万元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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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23388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承担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至2027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项目(包含所有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均可以套用此框架)的监理工作。包括充电设施工程的主体、配套工程以及设施改造的勘察设计(若有)、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
2.2招标范围:承担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至2027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项目(包含所有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均可以套用此框架)的监理工作。包括充电设施工程的主体、配套工程以及设施改造的勘察设计(若有)、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不限于提供:
(1)监理工作内容包含国家监理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并需要结合国家、
行业及南方电网公司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协助业主做好从工程设计、
工程实施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2)采用巡检、旁站、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3)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的记录、审核、分析等管理工作。
(4)开展项目协调工作,对问题进行收集、分析、跟踪等。
(5)组织各类工程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
(6)提供派驻驻点人员在现场开展监理服务相关方面工作(驻点人员相关费用自理)。
计费方式:以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准,具体项目监理服务的最终结算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招标人实际委托的内容据实结算。投标人请根据采购内容自行测算投标价格,并按市场价格自行预判。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招标分类:框架
2.5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
1 | 标的1: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 标段1: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 13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6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详见附件
(2)报价要求:填报投标费率。投标人报价不超出发包预算价为有效报价,如投标人的报价超出发包预算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金额报价与投标费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金额报价为准,按[投标报价/发包预算价]修订投标费率。
(3)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①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③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④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 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参照各标包中标比例进行控制。
(4) 结算方式:项目以委托书方式下达,以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准,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进行计算,签订订单合同进行费用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
3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3-2025年经本单位确认盖章的财务报表,如2025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除外)、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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