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系统运行监控与运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系统运行监控与运营服务框架采购,包含四个标的,预算合计600万元,服务期12个月,不接受联合体。
决策要点
投标前先看这些
专业类型
其他电力
业务形态
服务
投标截止
2026-09-11 09:00:00
获取标书截止
2026-08-28 23:59:59
招标估价
600 万元
评标类型
未提及
- 开标·2026-09-11 09:00:00
- 报名截止·2026-08-28 23:59:59
- 联合体·否
- 工期·365 天
- 招标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代理·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地区
采购内容
- 信息系统监控运营管理服务
- ITSCADA高级技术运营服务
- 信息系统运行可靠性综合提升分析技术支持服务
- 信息系统IT运营数据分析及效能提升服务
研标速览
结构化要点,按投标准备顺序排列
01硬性门槛优先看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信用与税务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02经济与资金优先看限价、付款、保证金
限价、付款、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保证金
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要求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保函(保险)
- 最高限价
- 最高单价限价:标的1和2为0.087万元,标的3和4为0.1768万元。
- 付款方式
- 不收取标书费和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03核心风险工期、范围、变更
工期、范围、变更
框架协议有效期12个月,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120%时终止。
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预估金额的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80%)时,延长协议有效期。
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预估金额的80%)时,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 工期/服务期
- 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120%时终止,未达到80%时延长。
- 范围边界
- 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所有项目。
04招标人与项目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 业主性质
- 央企
- 资金来源
- 其他
- 资金落实
- 资金已落实
05细节坑点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存在一致情形将否决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 废标条款
- 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标段
| 编号 | 名称 | 金额 |
|---|---|---|
| 1 | 信息系统监控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子项 | 200 万元 |
| 2 | ITSCADA高级技术运营服务 | 200 万元 |
| 3 | 信息系统运行可靠性综合提升分析技术支持服务采购子项 | 80 万元 |
| 4 | 信息系统IT运营数据分析及效能提升服务采购子项 | 120 万元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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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系统运行监控与运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3492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系统运行监控与运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2026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系统运行监控与运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标的1:协助对主机、数据库、中间件、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云资源及业务系统等信息化资源,开展监控对象梳理、资产台账管理、监控接入推进、运营制度建设、工作督办协调及运营分析支撑等非核心工作;标的2:协助对ITSCADA统一监控平台开展高级技术运营服务,围绕告警运营、用户体验监测、自动化运维、自愈场景建设、故障根因分析、知识图谱建设及平台能力优化等方向开展专项运营等非核心工作;标的3:协助开展IT运行可靠性综合提升分析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可靠性分析服务涉及数据中心、网络资源、网络安全防护、信息系统、部署架构等方面,针对机房、设备、系统等运行环境或模型开展可靠性综合提升分析,并提出可靠性建议及方案等非核心工作;标的4:协助开展信息系统IT运营数据分析及效能提升服务,包括针对信息作业、应急、并网、故障、方式、风险、隐患、缺陷等运调业务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及效能提升等非核心工作。
2、框架期限说明: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预估金额的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预估金额的80%)(下同)时,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6)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7)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9)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服务委托函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12)本框架采购金额是预估量,采购方不承诺所有成交方在框架有效期内能收到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按公司要求开展信息系统监控运营管理服务:协助开展监控对象梳理、资产台账管理、监控接入推进、运营制度建设、工作督办协调及运营分析支撑等非核心工作;ITSCADA高级技术运营服务:协助围绕告警运营、用户体验监测、自动化运维、自愈场景建设、故障根因分析、知识图谱建设及平台能力优化等方向开展专项运营等非核心工作;信息系统运行可靠性综合提升分析技术支持:协助开展IT运行可靠性综合提升分析技术支持等非核心工作;信息系统IT运营数据分析及效能提升:协助开展信息系统IT运营数据分析及效能提升服务等非核心工作。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地区。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框架适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所有项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保证金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信息系统监控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子项 | 信息系统监控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子项 | 200 | 0.087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
2 | ITSCADA高级技术运营服务采购子项 | ITSCADA高级技术运营服务 | 200 | 0.087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3 | 信息系统运行可靠性综合提升分析技术支持服务采购子项 | 信息系统运行可靠性综合提升分析技术支持服务采购子项 | 80 | 0.1768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4 | 信息系统IT运营数据分析及效能提升服务采购子项 | 信息系统IT运营数据分析及效能提升服务采购子项 | 120 | 0.1768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报价表。
(2)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要求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保函(保险),不设立任何形式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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