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7-2028年佛山供电局等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7-2028年佛山供电局等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框架招标,涉及10个标包,采购水果、牛奶、肉菜等食材,采用费率报价,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决策要点
投标前先看这些
专业类型
其他食材供应
业务形态
货物
投标截止
2026-09-18 01:00:00
获取标书截止
2026-08-31 14:00:00
招标估价
15677.04 万元
评标类型
经评审最低价
- 开标·2026-09-18 09:00:00
- 报名截止·2026-08-31 14:00:00
- 联合体·是
- 保证金·15 万元
-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佛山市、江门市、东莞市、清远市、惠州市、中山市、茂名市、肇庆市、韶关市、云浮市
采购内容
- 水果类
- 牛奶类
- 肉菜类
- 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
- 配送服务
研标速览
结构化要点,按投标准备顺序排列
01硬性门槛优先看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自有或合作屠宰点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近三年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 专业资质
-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月)具备类似食材供应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发票等凭证。
- 联合体
- 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法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所投标包的配送地址总数。
- 信用与税务
-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南方电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02经济与资金优先看限价、付款、保证金
限价、付款、保证金
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协议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上限150%时终止协议。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比例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报价方式:费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投标报价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
- 最高限价
- 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
- 付款方式
- 据实结算,每月结算金额=∑【(每项实际供货数量×审定单价×中标费率×对应层级单位食堂价格系数)-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扣款】。
- 结算方式
- 食材单价经第三方造价公司审核,参考当地政府菜篮子价格、市场询价等作为审核依据。
- 保证金
- 金额:15万元;说明:投标保证金;说明:部分标包保证金为10万元或5万元
03核心风险工期、范围、变更
工期、范围、变更
若招标方需要采购扶贫产品,中标方需要配合扶贫产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若招标方需要采购扶贫产品,中标方需要配合扶贫产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框架协议履行期间,若出现合同解除情形,剩余份额由候补标包中标供应商承接。
当出现合同解除情形时,如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下限,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 工期/服务期
- 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若实际采购量未达下限,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
- 范围边界
- 招标范围包括佛山、江门、东莞、清远、惠州、中山、茂名、肇庆、韶关、云浮等供电局食堂食材采购。
04评标办法方法类型与权重
方法类型与权重
评标办法未明确,但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可能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
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投标报价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最低价
05招标人与项目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 业主性质
- 央企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落实
- 已落实
06细节坑点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投标人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 废标条款
- 若供应商参与同一标的内两个标包的投标时,各标包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
| 编号 | 名称 | 金额 |
|---|---|---|
| 标包1 | 佛山供电局(标包1) | 15677.04 万元 |
| 标包1 | 江门供电局(标包1) | 15504.73 万元 |
| 标包1 | 东莞供电局(标包1) | 14952 万元 |
| 标包1 | 清远供电局、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标包1) | 14804.39 万元 |
| 标包1 | 惠州供电局(标包1) | 12252.02 万元 |
| 标包1 | 中山供电局(标包1) | 12080 万元 |
| 标包1 | 茂名供电局(标包1) | 10226.24 万元 |
| 标包1 | 肇庆供电局(标包1) | 9824.74 万元 |
| 标包1 | 韶关供电局(标包1) | 8778.76 万元 |
| 标包1 | 云浮供电局(标包1) | 4613.17 万元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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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7-2028年佛山供电局等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746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7-2028年佛山供电局等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框架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招标项目为食品及原材料供应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所需水果类、牛奶类、肉菜类等食材。采用框架式招标,各需求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分别送货,按照实际采购品类和数量进行结算。若招标方需要采购扶贫产品,中标方需要配合扶贫产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2招标范围: 为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江门供电局、东莞供电局、清远供电局、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惠州供电局、中山供电局、茂名供电局、肇庆供电局、韶关供电局、云浮供电局等食堂采购食材,包括食堂所需水果类、牛奶类、肉菜类等,并提供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含配送,中标人需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配送)。详见附录A《技术规范书》、附录B《采购范围清单》。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佛山市、江门市、东莞市、清远市、惠州市、中山市、茂名市、肇庆市、韶关市、云浮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8 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
(1)协议期内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比例15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如同一标包涉及多个需求单位多份框架合同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单位的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上限(框架合同签订金额×150%)时,即终止该需求单位的框架协议。(框架合同金额详见附录B《采购范围清单》)。
当出现合同解除情形时,如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下限(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下限比例80%,下同),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不再执行。如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下限,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原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将按补位机制由候补标包中标供应商承接。候补份额框架合同不延长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期内,标包总体执行金额(即原中标供应商及候补中标供应商执行份额累计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100%,该标包候补中标供应商框架协议终止,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若候补中标供应商与原中标供应商均出现合同解除情形的,将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2)协议期届满时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延长期内,若出现合同解除情形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原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上述协议期内合同解除情形处理。
当出现合同解除情形时,标包总体执行金额(即原中标供应商及候补中标供应商执行份额累计金额)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10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候补份额框架合同不延长框架有效期。
3.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4.中标人在框架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合同解除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框架合同:
(1)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2)因违反合同约定内容被终止合同的。
(3)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招标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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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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