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措施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旨在研究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包括构建统一评价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及应用措施,交付研究报告、论文和专利。预算80.7万元,工期至2027年6月。
决策要点
投标前先看这些
专业类型
其他电力
业务形态
服务
投标截止
2026-09-23 01:00:00
获取标书截止
2026-09-09 10:00:00
最高限价
80.7 万元
评标类型
未提及
- 开标·2026-09-23 09:00:00
- 报名截止·2026-09-09 10:00:00
- 联合体·否
- 工期·300 天
- 招标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
采购内容
- 信用评价体系构建
- 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研究
- 信用评价应用措施研究
- 研究报告及配套成果
- 核心期刊论文1篇
- 发明专利1项
研标速览
结构化要点,按投标准备顺序排列
01硬性门槛优先看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通用资格要求:境内注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证明;分支机构需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02经济与资金优先看限价、付款、保证金
限价、付款、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报价要求:按固定金额报总价。
报价要求:按固定金额报总价。
- 最高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80.7万元,按固定金额报总价。
- 付款方式
- 分期支付:首付款30%(合同签订并通过开题评审后),进度款40%(通过中期评审后),尾款30%(通过结题验收后)。质保金为总价5%,以履约保函替代。
- 结算方式
- 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价款分期支付。
- 保证金
- 名称:履约保函;金额:总价的5%;截止时间:覆盖质保期结束后3个月;说明:用于替代现金质量保证金,在申请支付尾款时提交。
03核心风险工期、范围、变更
工期、范围、变更
工期:自签约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自签约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质保期:自合同结束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自合同结束之日起一年。
- 工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6月,具体至2027年6月30日。
- 范围边界
- 招标范围包括研究必要性分析、总体目标、研究内容(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应用措施)、关键问题、交付物等。
04招标人与项目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招标人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
- 业主性质
- 企业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金已落实
- 资金落实
- 是
05细节坑点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存在特定情形将否决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 废标条款
- 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标段
| 编号 | 名称 | 金额 |
|---|---|---|
| — |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措施研究项目 | 80.7 万元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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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措施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18000220023307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措施研究项目,招标人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面向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与规范运行需求,聚焦电力市场信用治理关键问题,构建符合南方区域特点、统一高效、可实施的信用评价体系,研究信用信息共享与跨平台互通机制,制定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交易权限、履约担保、评先评优等场景的可量化应用措施,形成 “评价—共享—应用—修复”完整闭环,提升市场监管效能、降低合规成本、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2.2招标范围:1.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措施研究必要性
当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步入深化攻坚阶段,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成为关键任务。南方区域作为国家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试点,其市场协同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对整体改革推进具有重要影响。随着跨省跨区交易、现货市场运行以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消纳等复杂业务形态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信用风险日益凸显,逐渐成为制约区域市场深度融合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然而,当前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治理体系仍面临以下突出问题,亟需系统性研究与创新:
(1)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缺失制约区域市场协同发展。
当前,南方五省区在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权重设置及评级方法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评价指标为例,各省区所采用的指标数量介于80至120项之间,涵盖财务指标、交易行为、合规记录等多个维度,但指标权重设置缺乏一致性,导致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和权威性受到削弱。此类“一省一策”的信用评价模式,使得跨省区经营的市场主体须应对多重评价标准,不仅推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对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发展构成阻碍。此外,这种制度性壁垒与《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破除市场壁垒、推动市场统一”政策导向存在明显背离。因此,构建区域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是推动区域电力市场深度融合、实现统一市场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与前置条件。
(2)信用信息孤岛现象阻碍全域风险精准防控。
目前,南方五省区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处于独立运行状态,在数据格式、接口规范与安全协议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尽管个别省份已实现与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但区域层面尚未形成系统、高效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孤岛问题削弱了监管部门对跨省区信用风险的识别与预警能力。随着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和交易类型日益丰富,建立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已成为提升跨区域风险防控能力的迫切需求。
(3)信用评价应用机制不健全限制市场监管效能。
当前,信用评价结果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实际应用中仍显薄弱,尚未与市场准入、交易权限管理、履约担保核定等关键监管环节形成有效联动。尤其是在电力现货市场、绿色电力交易等新兴交易品种中,基于信用等级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尚未完善,信用激励与约束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以履约担保为例,目前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适用统一的担保标准,未能体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这种监管模式不仅难以有效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监管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运行。同时,国家层面相继出台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推动信用评价在电力交易、履约保函、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反映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已成为提升市场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2.总体目标
构建一套符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特点、统一高效、可实施的信用治理体系,实现信用评价标准统一化、信用信息共享高效化、信用应用机制精准化。
3.研究内容
(1)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构建
总结南方五省区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经验,在国家政策、法规以及相关规则细则指导下,构建适应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提出一套网省协同的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机制,提升协同运作效率,降低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的合规成本。同时探索建立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定期+动态”开展机制,市场经营主体依规认定的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等,通过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在信用评价结果中体现,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2)信用信息共享与跨平台互通机制研究
调研各省区信用信息管理现状,研究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和共享规范。探索建立与“信用中国”、“信用能源”等国家级平台的信用信息交互机制,研究跨部门、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和技术路径,构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用评价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3)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应用措施研究
重点研究信用评价结果在电力市场准入注册、交易权限、履约担保、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可量化、可执行的应用措施,促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在电力市场高效运行和更好发挥作用。
4.关键问题
一是区域信用评价标准的统一性构建与差异化兼容问题。建立适配性的联动工作机制,规范业务程序,规避制度风险,为区域统一市场的高效运行构筑坚实信用基础。
二是跨域多元信用信息的数据孤岛破除与安全共享问题,在严格保障数据主权与主体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用价值的最大化挖掘与协同赋能。
5.交付物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措施研究报告》及配套成果1套;
电力市场信用管理相关核心期刊论文1篇(录用);
电力市场信用评价相关发明专利1项(进入实质审查)。
6.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6月。
7.质保期
自合同结束之日起一年。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措施研究项目 |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6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措施研究项目 | 80.7 | 80.7 | 1 | 自签约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否 | / | / |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按固定金额报总价。
(2)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价款分期支付。
(1)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并通过项目开题评审后支付30%。
(2)进度款。通过项目中期评审后支付40%。
(3)尾款。通过项目结题验收后支付30%。
(4)质保金,金额为总价的5%。为深入贯彻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本项目采用履约保函替代现金质量保证金,乙方应在申请支付尾款时同步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覆盖质保期结束后3个月。若提前完成项目交付任务,待完成所有项目交付任务后,可申请退还履约保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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