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维护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对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维护、系统监控应用维护、生产指挥系统维护三个子项进行框架采购,框架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2个月,预估采购金额合计147万元,不收取标书费和保证金,采用资格后审。
决策要点
投标前先看这些
专业类型
其他信息化技术服务/IT运维
业务形态
服务
投标截止
2026-10-10 09:00:00
获取标书截止
2026-09-16 23:59:59
招标估价
147 万元
评标类型
未提及
- 开标·2026-10-10 09:00:00
- 联合体·否
- 工期·365 天
- 招标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代理·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
采购内容
- 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维护服务
- 系统监控应用维护服务
- 生产指挥系统维护服务
研标速览
结构化要点,按投标准备顺序排列
01硬性门槛优先看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联合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信用与税务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02经济与资金优先看限价、付款、保证金
限价、付款、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保证金
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要求提交质量保证保函
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要求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保函
报价有效性:0%<投标费率≤100%
标的1:0%<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不设最高投标限价(各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均为/);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标的1-3均为0%<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
- 结算方式
- 结算方式详见技术规范书;框架采购金额仅为预估量,实际采购金额以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结算量为准
03核心风险工期、范围、变更
工期、范围、变更
框架采购金额仅为预估量,招标人不保证各中标人均可获得采购需求
本框架采购金额仅为预估量,招标人不保证各中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均可获得采购需求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存在违约情形,将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处置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予以处理
- 工期/服务期
- 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结算未达预估金额下限可延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协商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 范围边界
- 招标范围为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维护服务、系统监控应用维护服务、生产指挥系统维护服务三个子项的维护服务技术支持
- 变更条款
- 框架协议到期时结算金额介于预估下限与上限之间,因特殊原因确需继续执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04评标办法方法类型与权重
方法类型与权重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同时一致将否决投标
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05招标人与项目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业主性质、资金与现场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 业主性质
-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 资金来源
- 其他,出资比例100%
- 资金落实
- 资金已落实
06细节坑点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废标、格式、踏勘答疑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9-30 09:00:00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 废标条款
- 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投标文件中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等造假情形
- 格式要求
- 投标文件须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须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
- 踏勘答疑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00秒
标段
| 编号 | 名称 | 金额 |
|---|---|---|
| 1 | 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62 万元 |
| 2 | 系统监控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30 万元 |
| 3 | 生产指挥系统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55 万元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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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维护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3234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维护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为了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降低故障率,同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更好提供用户信息服务,需进行定期对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系统监控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生产指挥系统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的维护服务技术支持。
框架期限说明:(1)本框架协议签订时,若招标人无正在生效的框架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本框架协议签订时,若招标人尚有上一期同类框架协议未到期,本协议有效期自上一期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次日起算,有效期12个月。
(3)当中标人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上限(预估采购金额的120%,下同),立即终止该中标人对应的框架协议。
(4)框架协议到期时,若中标人实际结算未达预估采购金额下限(预估采购金额的80%,下同),框架协议应办理延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在延长期内,中标人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的,框架协议立即终止;延长期届满仍未达到预估下限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5)框架协议到期时,中标人实际结算金额介于预估金额下限与预估金额上限之间的,框架协议按期终止。
(6)框架协议到期,中标人实际结算金额处于预估金额下限与预估金额上限之间,因特殊原因确需继续执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延期,补充协议约定的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本协商延期仅适用于本条款情形,不适用于第(4)项下结算未达预估金额下限的自动延期,两类延期不得叠加适用。
(7)第(4)项下发生自动延期的,各需求单位继续按照本框架协议约定实施采购,协议终止条件按照本协议第(4)条约定执行。第(6)项协商延期期间,若中标人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框架协议应当立即终止,该终止规则为强制性约定,补充协议不得作出与之相反的约定;除前述情形外,其他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无条件承担前述全部风险。中标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履约违约或其他问题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出现下列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予以处置:
A、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予以处理。
B、中标人存在拒绝签订合同、交付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形,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形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予以扣分处理。
(9)当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满足采购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步启动新一轮采购。
(10)投标人提交报价,即视为已知悉并认可招标人上述全部安排,并自愿遵照执行。
(11)若本协议框架有效期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其他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就此另行作出补充约定。
(12)本框架采购金额仅为预估量,招标人不保证各中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均可获得采购需求,实际采购金额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实际采购结算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系统监控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生产指挥系统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的维护服务技术支持。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框架适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所有同类型的项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保证金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框架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62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
2 | 系统监控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系统监控应用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30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3 | 生产指挥系统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生产指挥系统维护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55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 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详见报价表。
(2)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要求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保函(保险),不设立任何形式的“结清款”或类似性质的款项作为质量担保。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证义务。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上述管理要求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3)结算方式:详见技术规范书。
(4)报价有效性:
标的1:0%<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
标的2:0%<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
标的3:0%<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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